西安学府街区小区车位明明不够用 物业为啥还在地库建冷库
小区地库里建了两个冷库,影响车辆停放,同时业主担心有安全隐患。
业主:小区车位不够用 物业却在车库私建冷库
燕女士是西安市学府东路学府街区小区的一位业主,“小区地下车库内部分区域改造成了冷库,并对外出租,侵害了小区业主的公共利益。”燕女士说,小区里业主很多,本来车库的位置就不够用。
5月22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小区所在的学府东路上停放了很多车辆,很多车都被挡住无法挪出,路边还设有地锁。小区正门西隔壁就是地下车库,在地下车库门口贴有西安广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告知,提醒有车户车辆一律不许在小区内过夜,小区内停车,半小时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按每小时3元收费。顺着车库往里走,靠近门口处有一个冷库,继续向西走,车库尽头还有一个冷库,这个冷库有轰隆隆的响声。车库里停放有4排机动车,大约能停放60辆车。
小区业主周先生说,西边的冷库最早是一个变电室,闲置下来后,去年5月被物业改成了冷库,靠近车库门口的冷库是去年10月修的,之前是存放电瓶车的地方,“每个冷库的面积有50平方米左右,物业建好租给了卖菜的。冷库的租金肯定比存车高,而且物业改造车库前也没有向业主征求过意见。”
说起地下车库改建冷库的事,十余名业主围过来,大家都表示冷库是物业所建,同时担心地下增加防火隐患。“我的电瓶车以前就存在车库门口冷库那个位置,改建之前电动车存放是单独的区域,和汽车是分开的,那会儿存一个月20块钱,现在车库东西两头都存放有电动车,中间是汽车,存一个月30块钱。冷库万一发生意外爆炸起火,后果不堪设想。”业主王女士说。
业主张先生说,今年过年前地下车库停车费是380元每月,过完年涨到了450元每月,“本来车位就不够用,小区近千户居民,很多人的车都停在小区门口的马路上,一到下班时间堵得很,消防车都过不来。”
物业称不知情 车库负责人:车库当然不能建冷库
随后记者来到小区的广澜物业,询问地下车库建冷库一事。物业一位姓李的女性工作人员说不清楚,地下车库不归物业管,不知道车库有冷库。被问到物业没有监管作用吗?该工作人员说,没听说过地下车库有冷库。
随后,物业办公室内一位男性工作人员说,他是车库负责人,姓张,平时负责车位的租赁工作,“地库是有两个冷库,我们自己弄的,一个租给楼下卖菜的,放一些蔬菜,租出去一个,一个空闲着没用。”记者问到地下车库能建冷库吗?该车库负责人说:“当然不能啊!”
那为什么还要建成冷库?该负责人说,这两个冷库所在的位置之前是两间空闲的房子,没有占用车位,“是屋子,往外卖的,没有放电动车的。后来打通了才做了冷库,开发商管车库里房子,物业管车库里的电动车,物业跟车库没有关系。”关于建冷库的手续,该负责人反问道:“冷库还需要手续吗?”
未央规划:禁止私改建筑用途
未央住建:物业对车库用地有监管责任
5月22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央分局工作人员说,所有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在建造之前都必须有规划许可,“小区地下车库规划好之后,用途都要说明,并按照规划实行。如果小区地下车库改建冷库,首先要看这个建筑之前备案的是什么用途,如果是车库或者设备用房,这样的做法就是不允许的。”
工作人员说,冷库不属于建筑物,属于建筑物里的设备,无法进行查封,但禁止私自改变用途,“尤其是物业应该对这样的行为进行监管,从一个小区来讲,地下车库是属于每个人的公共资源,地下车库的负责人履行的行为也是物业工作的一部分,属于物业行为。”工作人员说,地下车库里建冷库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需要改变地库的用途,应该怎么做?工作人员说,总平面图变更之前,物业应首先征求业主意见,经过业主同意后向规划部门申请,“经查如果满足水电、安全等条件,我们还会采纳业委会意见,都符合条件后才会同意申请,一切手续办妥后物业才能开始变更。”
未央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说,用地要向规划部门报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的管理用房规划及违法建筑的认定。“正常情况下,小区地下车库一般不能建冷库,但如果经过规划部门认定也许可以。如果是私建经过规划部门认定为违建,城管是要拆了的。”工作人员说,物业对小区内的设施、车库用地等都有监管功能,建筑用途也能随意改变,容易出安全问题。
华商报记者 佘欣/文 陈团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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