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布新一批食品抽检结果 十二大类食品共10批次不合格
摘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特殊膳食食品、蜂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12大类食品共1016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具体情况通告。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卢素珍记者张坤)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特殊膳食食品、蜂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12大类食品共1016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出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4大类食品共1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和生物毒素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12大类食品共1016批次食品。其中,餐饮食品253批次,合格251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192批次,合格192批次;肉制品106批次,合格106批次;食用农产品100批次,合格95批次,不合格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2批次,合格82批次;调味品55批次,合格55批次;饮料50批次,合格48批次,不合格2批次;酒类47批次,合格47批次;特殊膳食食品40批次,合格40批次;蜂产品31批次,合格3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1批次,合格30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29批次,合格29批次。
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微生物污染问题
由南昌市长久世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红色餐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分析测试中心。
由兴国县天禄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西国兴集团百丈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百丈泉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由南昌市长久世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勺子(调羹),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分析测试中心。
由江西洪州冻米糖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丰城冻米糖(南瓜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由赣州市南康区运高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赣州市南康区鑫宝农场有限公司生产的运高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兽药残留问题
由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分宜永康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由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北路莲香鲜鱼销售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由景德镇市珠山区余乐彪餐饮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由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遂川分公司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生物毒素问题
由铅山县家润福购物广场销售的白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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