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荣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摘要:11月7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命名29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广州市入选。
11月7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命名29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广州市入选。近年来,广州市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压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平稳向好,社会认可、群众满意,最终通过国家评审验收,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
广州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15年9月,广州正式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性措施,强化党委政府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格局,为推动创建提供有力保障。
自创建以来,广州市着力完善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推动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技术支撑体系,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新水平;着力推行智慧监管,推动科学监管提档升级;着力探索信用监管体系,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自觉落实;着力推进全媒体宣传,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同时,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机制、提升食品综合性技术服务能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加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提升智慧监管效能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在建立健全立体化风险监测体系、推动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等方面有创新举措,切实提升超大型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有效保障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擦亮“食在广州,食得放心”城市品牌,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何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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