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召开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工作行政指导会
摘要:日前,天津市召开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工作行政指导会,要求各平台企业要自觉落实法定主体责任,确保“双十一”“双十二”期间网络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李飞 张伟 记者李甜甜)为进一步推动天津市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全市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市场和网监处牵头组织反垄断处、反不正当竞争处、广告处、价监处、质监处等部门,于11月7日召开了“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工作行政指导会”,指导网络平台企业在“双十一”“双十二”期间合规经营,淘宝、京东、拼多多、美团、饿了么等20余家平台企业参加了会议。
会上,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各参会部门从反垄断法及修正的主要内容、典型的垄断行为及风险;禁止虚假宣传、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禁止强制二选一;规范互联网广告行为;做好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购买使用合规电动自行车产品;加强医疗美容等行业信息公示、维护餐饮平台外卖送餐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对参会企业进行了指导和讲解,对下一步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规范经营提出了要求:
各平台企业要自觉落实法定主体责任。要依据《电子商务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反垄断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广告审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科学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以“亮照、亮证、亮规则”为核心,将平台信息公示相关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形成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多方共赢。
各平台企业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联动,畅通诉求渠道,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及时快速解决消费者投诉和纠纷,提振天津市消费信心。
各平台企业参会人员要对指导的内容高度重视,及时对平台经营行为进行自查,要依法做好商品价格管理,杜绝“二选一”“先提价后降价”等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确保今年“双十一”“双十二”期间网络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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