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农业农村局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摘要:近日,海淀区农业农村局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为营造海淀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服务和法治保障。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李爱华)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农业农村局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是北京市首家获此称号的单位。
海淀区农业农村局是海淀“三农”工作的主管部门,也是区农业领域综合执法的管理机构。按照中央和北京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整合全区种植、畜牧、渔政、农机、动物卫生、兽药诊疗、农产品质量安全、农宅土地等执法职责,撤销原海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原海淀区农业执法大队,组建海淀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以区农业农村局名义执法。2021年4月16日,海淀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正式挂牌成立。
海淀区涉农监管对象有900余家,农业综合执法涉及的处罚职权405项。2021年以来,海淀区农业农村局践行为民宗旨,将推进法治建设、落实普法责任纳入局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组织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集体讨论涉农案件,指导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严格公正开展农业综合执法。
加强队伍建设是高效开展执法工作的关键。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业务水平,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全员大练兵活动,在全市农业行政执法考评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着眼农业领域综合执法形势,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执法监管机制,逐步理顺综合执法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打破行业壁垒,实现功能再造。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拓展执法新路径,努力打造与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园林绿化、水务、城管等区级部门间“1+x”协同执法模式,强化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2021年4月以来,累计执法检查1.6万次,立案199起,罚没款总额73万余元,零复议、零诉讼,实现了行刑衔接和大案要案的突破。为更好服务群众,区农业农村局从源头解决群众诉求,拓展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转化路径,充分利用综合执法优势,加大片区内监管巡查频次,抢先发现问题隐患、提前解决群众诉求。2021年,区农业农村局共承办“接诉即办”件173件,响应率100%、解决率96.81%、满意率98.94%,为营造海淀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服务和法治保障。
海淀区委农工委书记、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春明表示,海淀区农业农村局将会以此次获评为契机,持续有效地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全面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提升农业执法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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