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区以“清单化”夯实食品安全监管“两个责任”
摘要: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创新出台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按照责任内容、责任依据、处罚依据和法律责任4个模块分类分项梳理提炼食品生产企业13类91项主体责任。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李飞 张伟 记者李甜甜)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靶向性和精准度,压实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创新出台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主体责任清单》),以“清单化”强化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双落实,实现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管闭环。
列清单明责 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
《主体责任清单》以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为着力点,按照责任内容、责任依据、处罚依据和法律责任4个模块分类分项梳理提炼食品生产企业13类91项主体责任,切实压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让责任内容“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为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
依清单履责 耕好食安监管“责任田”
坚持推动企业自律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将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法律责任和《主体责任清单》深度融合,突出贴近实际、抓住重点、便于操作等积极因素,让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有了更加明细具体的操作指南,防止监管责任“挂空挡”,对持续巩固深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据清单尽责 挥准两个责任“指挥棒”
以主体责任为核心,以监管责任为保障,通过“清单化”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监管“两个责任”,让监管责任撬动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弱化、虚化问题,全面打通监管工作中的“堵点”和“断点”,《主体责任清单》意在凸显市场监管首要职责,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破解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贯通联动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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