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
摘要:近期,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2起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魏文泽)近期,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秦川园区市场监管局对连续发现的2起涉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有效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
监督检查现场 图片来源: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某鸡鱼经营店所经营的鲜活草鱼检查时,抽样并经检验鉴定,所含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规定,检验结果为所售草鱼不合格,其行为违反《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做出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50.2元、罚款8000元的处罚。
在对某食品销售店监督检查中,对其销售的卤鸡爪抽样经兰州粮安食品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规定,其行为违反了《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做出没收经营的不合格卤鸡爪,罚款 5000元的处罚。
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同时提醒广大经营者,应当经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依照《食品安全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主动留存经营信息,禁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依法保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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