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全面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
摘要:今年以来,张家口市多措并举,全面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目前,该市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风险分级监管有效结合,有效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海山)今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市信监[2021]28号)下发后,张家口市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文件精神,按照总局提出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检查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针,多措并举,全面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工作,近期,实现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风险分级监管的有效结合。
对纳入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事项,按照信用分类等级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依托“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分类抽查监管,A类企业免于抽查,B/C/D/E类企业分别按5%/10%/15%/100%比例进行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对没有纳入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涉食品生产企业的重点监管事项,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补充实施重点监管,对A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B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C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3次,D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
以季为周期,将上述信用分类随机抽查和重点风险补充监管的检查结果进行比对并纳入信用分类和风险分级的重要考量因素,对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多的企业对应调高风险等级,对重点监管发现的高风险企业加大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
今年9月,张家口市依托“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对B、C、D、E级食品生产企业分别按3%、20%、70%、100%进行抽取,抽取B级12户,C级8户,D级9户,E级2户,共计31户,发现问题5户,其中列异2户、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1户、发现问题现场责令改正2户。问题发现率分别是0、11.11%、12.5%、14.25%,问题发现率和风险等级成正相关。实践证明,全面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风险分级监管,是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的必由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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