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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推广应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北京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启用 没有追溯数据不得销售)

时间:2023-03-11 09:35:58来源:food栏目:物流新闻 阅读:

 

11月1日起,北京市冷链肉类上溯网络平台(以下简称“北京冷链”)正式采用,进口冷藏冷藏鸡肉、海商品需上载上溯信息,并全面落实电子上溯码赋码、贴码等才可销售。

据了解,“北京冷链”实行“第一站赋码”管理,即从京外采购进口冷藏冷藏鸡肉、海商品并运出北京的进口冷链肉类生产经营机关作为第一站,在“北京冷链”中上载有关商品品种、规格、批号、产地、检验检疫等上溯信息,并采用“北京冷链”按批号为有关商品进行电子上溯码赋码。如商品包装上已有符合GS1代码和上溯标准的上溯码,则无需自行赋码。实现“一码到底”。进口冷藏冷藏鸡肉、海商品在京销售、确权的各个环节,北京市进口冷链肉类生产经营机关均可通过二维码方式便捷上载商品收提货等信息。

10月29日,北京市消费市场工商局副局长论说楷表示,截至10月28日17时,上溯网络平台总计纪录进口冷藏冷藏鸡肉、海商品1599个品种、2412个批号,涉及44个国家和国内26个省份。总计纪录进入北京市的进口冷藏冷藏鸡肉、海商品775万余公斤。

记者从北京消费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各乡镇消费市场工商局前期已对进口冷链肉类上溯网络平台采用情况开展现场巡视。

东城区消费市场工商局印制了《有关“北京冷链”应用的告知书》,提示辖区各有关经营主体,自11月1日起,所有环节(含肉类生产、流通、消费市场、餐饮)经营进口冷藏冷藏生猪海商品,均应列入“北京冷链”网络平台。目前不具备上溯条件的库存商品和在售商品,要暂时停止经营,待补充完善手续后再恢复经营。

朝阳区消费市场工商局近日专门下发《有关推广采用“北京冷链上溯网络平台”的通告》。通告明确,各经营企业负责将前企业内自营、联合经营、引厂进店等各种经营模式的进口冷藏冷藏生猪海商品列入“北京冷链”。进口灌装的冷藏冷藏生猪海商品,凡标示中进口商品标示为进口的,应列入“北京冷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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