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放宽茶叶中硫丹的残留限量作为新标准
欧盟进一步评估的结果显示,硫丹的生态毒性对环境和工作人员的影响不符合最低风险要求。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和世界主要贸易国家都尚未停止对硫丹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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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欧盟委员会颁布了第2006/59/EEC号指令,修订理事会指令76/895/EEC、86/362/EEC、86/363/EEC和90/642/EEC附件中关于溴氰菊酯、硫丹、杀螟松、杀扑磷等10种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通报G/SPS/N/EEC/284)。指令称,考虑到欧盟的消费数据以及这些物质新的科学数据,欧盟将降低部分最大残留限量,其中硫丹在茶叶上的限量重新调整为30mg/kg。该指令将于2006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这对我国茶叶出口欧盟是个利好消息。
欧盟是我国茶叶出口的主要地区之一,尤以浙江省居多。2004年,浙江省出口茶叶16.44万吨,其中出口欧盟茶叶3.77万吨,出口创汇达2.42亿美元。目前,我国在茶叶种植中推广使用的农药约有20种,硫丹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品种。硫丹是一种具有杀螨作用的有机氯类广谱杀虫剂,有较强的积累性,在土壤中的半衰期为4~11个月,在水中很容易被淤泥吸附,属于较难降解的一种杀虫剂,对作物不易产生药害,广泛用于棉花、果树、蔬菜、烟草、茶叶等作物上的害虫防治,特别是对茶小绿叶蝉、茶尺蠖、茶黑毒蛾、茶刺蛾等防治效果良好。我国目前正在大面积推广使用硫丹,据统计,硫丹在浙江省茶叶中每年的使用量为40吨左右,应用面积50余万亩。据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检测,目前浙江省出口的茶叶中硫丹的残留限量一般为0.1mg/kg左右。
此前欧盟于2005年5月发布了一项委员会指令草案(通报G/SPS/N/EEC/260),内容是关于不再将硫丹纳入欧盟杀虫剂肯定名单,并要求各成员国必须撤销对含这一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认可,理由是,欧盟进一步评估的结果显示,硫丹的生态毒性对环境和工作人员的影响不符合最低风险要求。该决议草案于2005年8月1日正式生效。此后,硫丹的使用限量由原来的30mg/kg提高为检测低限即0.01mg/kg。欧盟对硫丹的允许限量一下提高了3000倍,对我国茶叶出口欧盟是个沉重的打击,将严重损害茶农的利益,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接到欧盟通报后,我国WTO/SPS通报咨询中心立即组织国内专家进行了评议,并向对方表达出我国的意见。我国认为欧盟的规定与国际标准的做法不一致。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和世界主要贸易国家都尚未停止对硫丹的使用,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标准为30mg/kg,日本、澳大利亚的标准为30mg/kg,美国的标准为24mg/kg。另一方面,硫丹在土壤中需要较长的时间降解,停用后,其残留仍会存在相当长的时间,因此即使实施这一措施,也应该给予成员方一定的过渡期,在现定基础上推迟3年执行。欧盟对我国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了充分重视和考虑,并于2006年3月发布草案作出了调整决定。
对欧盟有关硫丹决议的积极评议是我国充分利用这一权利的又一次成功案例。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已经成功地对新西兰、泰国等国家制定的SPS措施进行了评议,并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为我国的评议工作积累了经验,增强了信心。随着各国之间贸易竞争日趋激烈,各国出台措施的自我保护倾向越来越强,使评议工作的意义愈显重要,作用也愈发突出。我国社会各界的机构、团体、企业、专家学者以及个人都应该及时关注各成员方发布的与我国关系密切的贸易措施通报,并积极参与评议,最大限度地保护我国的各项利益。(采编自:北京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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