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新疆发布中秋食品安全抽检信息,这21批次不合格食品上黑榜
食品伙伴网讯9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中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2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其他污染物污染、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1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
1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分别为昌吉市东胜惠佳食品批零商行销售的、标称新疆奇台县老奇台镇牛王宫小杂粮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小麦石磨面粉,水分和粉色、麸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被抽样单位地址为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振华市场C区13号的伊州区振华市场鸿祥综合商行销售的、标称哈密市经济开发区金亮子植物油厂生产的金亮子纯香菜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伊宁县古海尔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阿克苏市阿依库勒镇萨依买里村1小队(314国道1040公里路边)的新疆香春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大蒜生姜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额敏县巴尔鲁克迎宾路综合商店销售的、标称昌吉彩贝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牛肉面,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被抽样单位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石缘路玉龙广场70栋105号(1号楼)的乌尔禾区怡福商店销售的、标称巴州好趣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肉味干吃面(巴州亚西娜尔饮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对产品生产日期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批次样品由经销商擅自篡改生产日期造成。),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雅县天南自选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大西渠镇工业园区新疆小金牛食品有限公司一层厂房(大西渠镇区工业园区丘221栋)的新疆新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港式绿豆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玛纳斯县麻氏家和超市销售的、标称玛纳斯县众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抽王(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全氮(以氮计)和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伊宁县买买粮油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托依堡镇铁热克村的新疆枣尚好枣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陈醋(酿造食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奇台县乔仁乡鑫达百货销售的、标称奇台县天山食品厂生产的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和全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莎车四方缘时代购物商行销售的、标称喀什疆河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好空气包装饮用水,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托克逊县阿克沙热依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国家级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园的新疆麦迪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葵花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和田县经济新区夏提力克超市销售的炒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于田县金殿批发店销售的、标称于田县骑蓝则尔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骑拉尼扎尔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产品的风味。《酿造酱油》(GB/T 18186-2000)中规定,三级固态发酵酱油的氨基酸态氮含量不低于0.40g/100mL,酿造酱油应在标签上标明氨基酸态氮含量,且氨基酸态氮含量不得低于标签明示值。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或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还可能存在个别生产经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的情况。
全氮表示酱油中蛋白质、氨基酸、肽含量的高低,是影响产品风味的指标。《酿造酱油》(GB/T 18186-2000)中规定,三级固态发酵酱油的全氮不低于0.80g/100mL。全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或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还可能存在个别生产经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的情况。
不挥发酸是食醋中总酸的一种,以乳酸为主,可以使食醋的酸味绵长,柔软可口。不挥发酸含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食醋的口感和风味。《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中规定,食醋中的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应不少于0.50g/100mL。造成不挥发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发酵工艺控制不当。
水的电导率即水的电阻的倒数,该指标反映了饮用水的纯净程度以及生产工艺的控制好坏。水的电导率与水中离子含量相关。一般而言,电导率越小,水中所含离子就越少。《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中规定,电导率最大限值为10μS/cm。电导率不达标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在生产纯净水过程中过滤、反渗透等设备简陋或失效使水质达不到纯化效果;二是在生产过程中过滤(反渗透)不彻底,没有将杂质有效排除。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产品中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规定食用植物油中的过氧化值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7099-2015)中规定,糕点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不超过0.25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其相关产品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过度氧化;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脂肪过度氧化,使得终产品过氧化值超标。
6批次食品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6批次食品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分别为乌鲁木齐东方爱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东彩路102号院内的新疆荆楚诚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玛纳斯县麻氏家和超市销售的、标称玛纳斯县众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抽王(酿造酱油),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吉木乃县阿克阿尔斯超市销售的、标称吐鲁番市丝路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冰红葡萄酒,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于田县白鹅日用品批发零售第一分店销售的、标称和田市奇瓦尔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奇瓦尔果仁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英吉沙县喀斯木江阿尔曼超市销售的、标称呼图壁县五心乐食品厂生产的海绵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洛浦县雪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伙伴棒冰,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为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山梨酸及其钾盐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中不得使用山梨酸。造成食品中山梨酸不合格的原因有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食用,或者使用时未准确计量。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毒性较低,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在糕点中最大限量应不得超过0.5g/kg。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还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
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蔗糖精,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葡萄酒中不得使用三氯蔗糖。葡萄酒中检出三氯蔗糖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感官而违规添加,也可能是葡萄酒与其他发酵酒或配制酒在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等导致。
甜蜜素的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添加剂中人工生产的一种低热量甜味剂。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甜蜜素属于合法的食品添加剂,冷冻饮品最大使用量为0.65 g/kg。冷冻饮品的甜蜜素项目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被抽样单位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585号的天山区团结路乌买尔江超市销售的、标称喀什阿米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牛肉味方便面,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恰尔巴格镇巴扎路260号的洛浦古乐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葡萄奶棒(冷冻饮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卫生质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2015)中规定,一个方便食品样品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说明生产经营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指示食品污染状况常用的指标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还可能是灭菌工艺灭菌不彻底导致的。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为昌吉市隆源恒峰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昌吉市源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奶贝(糖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相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 第33期) 第 8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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