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出台基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基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基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委办”)建设,充分发挥基层食安委办统筹协调作用。近日,金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金昌市基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提出,县区将按照《县级食安委办规范化建设30条标准》和《乡镇(街道)食安委办规范化建设20条标准》全面推进基层食安委办规范化建设,到2022年底前,基本建立完善“上下统一、体系完整、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基层食品安全协调体系。
《建设方案》指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分管负责人分别兼任本级食安委办主任。健全工作会议、风险会商、部门联动、应急处置、宣传教育、信息报告等制度,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协调相关部门(派出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定期开展基层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大力推广“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运用,提升“标准化+”“互联网+”“科技化+”监管水平。
《建设方案》要求,各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周密安排,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基层食安委办规范化建设工作。县(区)政府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基层食安委办软硬件条件,加快推进基层食安委办规范化建设进度。
《建设方案》强调,为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创建目标任务,市政府把基层食安委办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推进。《建设方案》的出台,为夯实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解决食品安全隐患,加快推进全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供稿:食品生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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