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鸭蛋、牛蛙、胡柚果脯……浙江这5批次不合格食品上黑榜,购买食用要当心
食品伙伴网讯9月10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等。
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温州市鹿城区江滨玉英禽蛋摊销售的鲜鸭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台州市椒江蛙来运餐饮店购进的牛蛙(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鸭蛋中不得检出。鸭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牛蛙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
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为衢州市柯城爱相伴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常山倚山久胡柚深加工厂生产的胡柚果脯,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胡柚果脯中的霉菌超标可能是由于原料受到污染,或是在生产、存储、运输、销售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当而导致产品被霉菌污染。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价值,并产生真菌毒素危害人类健康。
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
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三星农贸市场陈仁杰酱菜摊销售的酱腌菜(包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为宁波市余姚南门副食市场赵素英摊位销售的标称慈溪市和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砂糖,蔗糖分、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衢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宁波、温州、衢州、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908.xls 相关报道: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通告(2021年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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