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链条监管让“三无”种子无处藏身
《经济参考报》记者最近在皖北地区多个产粮大县采访,多位种粮农民和种子经销商反映,当地屡现被老百姓称作“白皮袋”种子(包装袋上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名称、无国家审批文号的“三无”小麦种子)不仅扰乱市场正常秩序,无视种业知识产权,损伤种业企业和科研机构育种研发积极性,而且部分种子来路不明,由此带来的粮食生产风险激增,威胁农业生产安全。
针对《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中发现的问题,一些地方迅即开展整治行动,加大立案查处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安徽省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种子经营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坚持在突出抓好各类合法种子经营门店监管的同时,重点打击城乡接合部、农资集散地、农村集镇等各类市场经营“三无”种子的违法行为。同时,对各类销售“三无”种子和各类下乡坑农害农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切实让坑农违法者无生存空间。此外,宿州市还注重组织利用各类媒体、悬挂宣传横幅、发放《种子法》《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方式,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普通群众等生产主体的识假辨假能力和权益保护意识,自觉购买正规渠道经营的合法种子,拒绝各类违法经营的“三无”种子。
对于“白皮袋”种子等“问题种子”频现乡村一事,受访人士认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此类问题并非只在皖北存在,在国内一些粮食主产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各地特别是产粮大县要高度警惕“白皮袋”种子给农资市场和粮食生产带来的叠加影响,重拳出击整治种业市场怪象。
为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坚决堵住“盲点”,消除粮食生产的潜在隐忧,变被动为主动,当务之急是开展“白皮袋”种子“断根”行动。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杨小山和多位种子经销商表示,要彻底整治局部地区点多面广的“白皮袋”种子买卖行为,就应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变“被动接受投诉再调查”为“主动下沉乡村重击怪象”,顺藤摸瓜找出种业市场怪象的源头,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将典型案例公之于众,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加强部门联动,让全链条、全流程监管“长牙齿”。受访的多位执法干部认为,应全面排查梳理“白皮袋”种子暴露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盲点”和漏洞,坚持露头就打、循线深挖、彻查到底,实现精准打击。各地要形成横向跨多部门、纵向跨区域的联动机制,避免单打独斗,持续形成强力震慑。与此同时,坚持集中专项整治与常态严格执法监管相结合,始终保持对各类种子违法经营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确保种子市场秩序规范、经营环境不断优化。
完善法律法规,让行政执法“不再模糊”。我国种子法第37条规定,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对此,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郭文华表示,执法部门难以界定种子究竟是自繁自用剩余的,还是在经营销售的,给实际执法带来了难度,建议修改明确、细化相关规定,确保行政执法顺利开展。
加强制度建设,综合施策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裴强建议,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有形之手的重要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购买、使用“白皮袋”种子行为,扎紧篱笆,不给不法之徒可乘之机;制定投诉举报奖励政策,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原创者有尊严,严肃追究侵权者责任,尽快补齐种业振兴短板,确保我国种业安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