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全国首个《食品生产企业物料平衡检查工作指南》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进一步丰富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手段,完善食品生产企业潜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机制,针对食品生产过程中较难发现的掺杂掺假等问题,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发布了全国首个《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物料平衡检查工作指南(试行)》。
近年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针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先后出台“供应商检查评价、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以及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等系列检查评价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借助社会第三方参与的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机制。此次《指南》的出台,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全面形成以“供应商检查评价+生产过程规范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应用+产品可追溯+投入产出物料平衡”为框架的五位一体的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的机制,进一步压缩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违规空间,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落地,促进上海市食品生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指南》适用的范围
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采用物料平衡的方式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的体系类检查。
《指南》出台的意义
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规范,在食品生产监管中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力量,利用科学化和数据的检查规则,建立正向和反向物料平衡模型,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掺杂掺假,编造生产记录和虚假投料等问题,不断提升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能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指南》发挥的作用
通过利用专业化的体系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履行从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到成品入库每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发现和打击食品生产行业或企业的潜在风险和违法违规行为,让食品生产企业承诺的“三个绝不”真正落地,即绝不非法添加;绝不使用来源不明、非食用原料和回收食品以及掺杂掺假;绝不以次充好和提供虚假信息。
《指南》框架结构
从目标和原则、适用范围、检查组组成和分工、检查方法、检查内容、检查程序以及检查报告7个方面,规范和指导食品生产企业的物料平衡检查工作,同时制定了7个参考性附件,通过检查流程图和实例模拟的方式,统一指导和规范物料平衡检查的流程、检查重点和报告格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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