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作者] / 2023-02-10 00:00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作者: 更新时间:2007-10-21 15:23:101 单台出力在65t/h以上层燃炉和抛煤机炉以及单台出力在65t/h以下的除煤粉发电锅炉外的其它发电锅炉应执行哪一个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答:应执行GB13271-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参看国家环境保护局司发文,环科标[1993]012号,“关于执行锅炉、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即测试方法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 什么叫火电厂锅炉的剩余寿命?小于10年寿命的锅炉应执行的烟尘排放限值?
答:火电厂锅炉的剩余寿命=设计寿命—累计运行时间;小于10年寿命的锅炉应根据时段执行第Ⅰ或第Ⅱ时段的烟尘排放限值。
3为什么第Ⅲ时段燃料收到基硫分≤1.0%时,火电厂锅炉SO2排放浓度限值为2100mg/m3;而硫分>1.0%时,SO2排放浓度限值却减少为1200 mg/m3?
答:火电厂锅炉SO2排放浓度限值的制订是根据有无治理措施而定的。当燃料硫分≤1.0%时,不要求采取治理措施,燃料硫分=1.0%时,其排放浓度等于2100mg/Nm3;当燃料硫分>1.0%时,要求采取治理措施,燃料硫分=2.5%,脱硫效率为80%时,其排放浓度等于1200mg/Nm3。所以硫分>1.0%的SO2排放浓度限值少于硫分≤1.0%。同时标准也对提倡火电厂使用低硫煤进行政策导向。
4 火电厂在什么地区和什么时段实行SO2双重控制?
答:位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1997年1月1日起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新、扩、改建火电厂,即第Ⅲ时间段,实行二氧化硫的全厂排放总量与各烟囱排放浓度双重控制,其他地区实行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
5 第Ⅲ时段扩、改建项目新、老机组排放系数如何采用?
答:第Ⅲ时段扩、改建项目新、老机组排放控制系数一律采用第Ⅲ时段P值计算全厂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量。因扩、改建引起的全厂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标、应予削减,实现全厂排放量达标;当超标量大于扩、改建机组二氧化硫产生量的90%时,以削减产生量90%为最低限。
6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第Ⅲ时段的火电厂SO2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上有些什么具体要求和规定?
答: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第Ⅲ时段的火电厂SO2既有排放浓度的要求又有排放量的要求,即执行标准中的4.3.5条。第Ⅲ时段新、扩、改建的火电厂,除执行4.3.1条、4.3.2条、4.3.3条、4.3.4条的规定外,位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的新扩、改建项目,各烟囱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还应按表6的规定执行。当第Ⅲ时段扩、改建机组与第Ⅰ、Ⅱ时段老机组合用一根烟囱排放时,表6中的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是指扩、改机组的(平均)排放浓度。
7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火电厂在监测烟尘SO2、NOX上有什么规定?
答:第Ⅲ时段新、扩、改建的火电厂,应装设烟尘连续监测装置;在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的火电厂和其他地区建有烟气脱硫设施的火电厂应该设二氧化硫连续监测装置;300MW以上机组应装设氮氧化物连续监测装置。第Ⅱ时段火电厂应逐步实现连续监测。
8 燃油、燃气发电锅炉应执行什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答:燃油、燃气发电锅炉单台出力在65t/h以上的执行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油、燃气发电锅炉单台出力在65t/h及以下的发电锅炉执行GB13271-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9 请举例说明如何计算火电厂全厂SO2排放量?
答:已知某城郊有一煤粉发电锅炉的火电厂要进行扩建;火电厂有一根烟囱几何高度120米,其抬升高度为60米,有效高度即为180米;现拟建一根新烟囱,几何高度为180米,其抬升高度为70米,有效高度即为250米;那么,全厂烟囱等效单源高度:地面10米高度处平均风速为1.2m/s,按规定应取1.3m/s:
由于是扩建,所以无论原厂处于哪个时段,排放控制系数P均要取第Ⅲ时段,即取城市第Ⅲ时段P值为5.802,地区扩散条件指数m为1.893,根据公式(2)
即全厂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量为0.31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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