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豆浆”vs“永和大王”:“永和”到底属于谁?
如果不是这场官司,也许很多人会和小果一样,以为“永和豆浆”和“永和大王”是一家。
毕竟,无论是“永和”商标,还是店内以红色为主色调的装修,还是售卖的产品,它们实在是有太多相似处了。
永和,是我国台湾的新北市永和区,以豆浆闻名。这两家商标中的“永和”正是因此而来。
说起来,他们两家的关系,真不能简单以山寨的关系而论。
“永和豆浆”创立于1982年,源自于宝岛台湾。1985年,“永和豆浆”商标在台湾获准注册。1993年,永和豆浆在中国大陆申请了第30类豆浆上的“永和 YUNG HO”商标,这件商标同样获准注册。1995年,正式进入大陆市场,1998年注册第42类餐馆图形商标,1999年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设第一家直营门店。
“永和大王”同样来自宝岛台湾,1995年,它在上海开设了第一家餐厅。“永和大王”的商标,最早注册于1996年,注册在第42类餐馆上。
由于两件商标不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和服务上,商标局给两件商标都注册了。至于两家相似的装修风格,额,小果只能说他们是巧合?
总之,这两家公司,就这么巧合地绑在了一起。
之后两家“永和”一起红红火火发展,虽然免不了被消费者混淆,但双方都有合法商标,谁也奈何不了谁。
争端的开始是永和大王于2014年申请的第15462149号“永和大王及图”商标,用于第30类方便食品。
第30类的“永和”商标,那可是永和豆浆的地盘。永和豆浆一看,这可不是无关商品,而且“永和”二字明显跟自家的永和豆浆核心字体近似啊,越界了,兄弟。
永和豆浆反应很快地在这件商标的公告期提出了异议,认为它跟自己之前申请的商标构成近似,会让公众产生混淆。
原商评委经审理,认为这样的情况确实存在。但永和豆浆的在先商标与这件诉争商标的权利范围并不完全一致,所以决定对诉争商标在茶商品上不予注册,在其他指定使用的商品上准予注册。也就是说,这件商标被部分注册了。
这样的结果,永和大王和永和豆浆都不愿接受。永和大王的驳回复审没有得到原商评委的支持,而永和豆浆则在这件商标获准注册后立刻提起了商标无效申请,对自己的地盘坚决捍卫。
2020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裁定,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在涉案商品上与永和食品公司引证的在先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对诉争商标在涉案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在其他核定使用商品上予以维持。
双方的上诉都没有得到支持。
永和大王&永和豆浆:得到了,又没完全得到。
看双方对于“永和”这系列商标的布局上,恐怕这次的纠纷并不是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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