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古代婚俗中的“三茶六礼”
茶礼是我国古代婚礼中一种隆重的礼节。原来出于古人对茶树习性的认识,以为茶树只能从种子萌芽成株,不能移植,因此把茶树看作是一种至性不移的象征。所以,民间以茶作为男女订婚的茶礼。
“三茶礼”旧时多流行于江南汉族地区,一般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订婚时的“下茶”,结婚时的“定茶”,同房时的“合茶”。另一种特指婚礼时的三道茶仪式,即第一道百果;第二道莲子、枣子;第三道才是茶。吃的方式也有讲究:第一道、第二道是接杯之后,双手捧着,深深作揖,然后将杯子与嘴唇触碰一下,即由家人收去,第三道茶作揖后才可以饮。
“六礼”始于周代,据传周文王卜得吉兆,亲迎太姒于渭滨,整个过程有六道仪式,即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后即将此仪式定为“六礼”。“纳采”是男家请媒人到女家去提亲,若女方同亲议婚,男家才再去女家求婚,携带的礼物通常是活雁;“昏礼下达,纳采用雁。”(注:这里的“昏”通“婚”)周代以前,因地位不同纳采的礼物各不相同,后来一律改用雁。用雁的原因一是认为雁“木落南翔,冰沣北组”,顺乎阴阳往来;二是认为雁失配偶,终身不再成双,取其忠贞。
“问名”是男家托媒人到女方去询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时,准备合婚的仪式。问名后,男方将男女双方生辰八字排阴阳,以定婚姻吉凶,若八字合,即可成婚。“纳吉”是男方将头号名后占卜得到的吉兆可以合婚的消息告诉女方,备上礼物到女方去决定婚约。这是订婚阶段的主要礼仪。
以前用雁作为婚事已定的礼物,进入“小聘”阶段,俗称送定、过定、定聘等。后来礼品由雁逐渐演变成戒指、首饰、彩绸、礼饼、礼烛等。“纳徵”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后,男家将聘礼送往女家的礼仪,十分繁琐。女家受礼后要回礼,或将聘礼中食品的一部分退回,或将女家给男方准备的衣服鞋袜等送与男家。聘礼中的物品多取吉祥语,其数取双忌单。后来说的“要得发不离八”即由此而来。“请期”俗称“提日子”“送日头”等,是男家聘礼后择定结婚日期,备礼去女家征求意见的仪式。这项礼仪多从简,在“纳徵”的同时决定婚期。
“亲迎”是迎娶新娘的仪式,礼仪十分繁杂,也有多种样式,各地各有惯例,不尽相同,大致是由门外进入室内的全过程。汉族地区大约有迎轿、下轿、祭拜天地、行合卺礼、入洞房等多种程序。六礼以男方付给女方的身价为主要特征,是旧礼教下变相买卖婚姻的具体表现。
洞房花烛,男婚女嫁,无疑是人生值得庆贺的喜事。漳浦人的祖先是晋、唐时期的中原移民,包括婚嫁在内的风俗习惯基本上仍然沿袭中原文化。但经过千年的传承演变,又有着一定的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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