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质检办监〔2014〕1066号)
发布单位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质检办监〔2014〕10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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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4-12-02 | 生效日期 | 2014-12-02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直属检验检验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4年12月2日
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净化网络购物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筑牢产业发展基础,决定组织全国质检系统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把产品质量作为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切实加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服务与监管,努力构建“放、管、治”的质量提升工作格局,为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坚持企业主体,帮助电商企业提高质量保证能力,促进电商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坚持政府推动,强化部门协作,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形成政府监管的强大合力和叠加效应。坚持市场引导,净化电子商务质量发展环境,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倒逼质量提升。坚持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力量,凝聚社会资源,在电子商务领域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摸清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状况,对症下药,标本兼治,解决一批影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突出问题;加大电商生产企业质量帮扶力度,从生产源头严把产品质量关,会同地方政府共同开展区域质量提升工作,培育一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指导电商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产品质量监控体系,帮扶一批骨干电商经营企业提升进货把关能力;创新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开展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风险监测等产品质量专项治理活动,查处一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出台一批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力争到2016年底,使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0个百分点。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电商生产企业质量保障能力提升帮扶行动。
1. 夯实质量保障基础。充分发挥质检部门技术优势,及时为电商生产企业提供标准、计量、认证服务。开展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宣贯活动,提高电商生产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正确标注标识的能力。推动企业完善计量保证体系,提高计量检测能力与计量管理水平,保证企业产品量值准确可靠。推动电子商务产品认证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质量管理能力。依托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帮助企业建立检测实验室,提升企业产品自检能力。
2. 深入企业开展帮扶活动。组织专家“问诊把脉”,帮助企业查找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改进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源头管控能力。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议,宣贯解读产品标准,研究分析质量问题,提升企业质量意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3. 培育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产品生产集聚区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建设一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促进区域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二)开展电商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助力行动。
4. 提高进货把关能力。鼓励电商经营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内部检测制度,及时发现并清理问题产品。发挥质检部门技术优势,为电商经营企业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开展质量管理知识培训、标准宣贯、认证和检测技术培训等活动,提升电商经营企业产品质量管控能力。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协作网,搭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及时提供质量信息服务,促进电商经营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电子商务规范”及相关认证制度,在电子商务领域引入合格评定机制,开展服务质量监测。鼓励企业开展质量比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 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指导电商平台企业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为基础,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推动电商平台企业依据政府监管、企业内部检测、消费者投诉等情况,对网店经营者实行信用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将存在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清理出电商平台。加快研制电子商务主客体信息描述、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监管、电子商务支付等关键环节标准,健全网上交易行为规范。
6. 完善网上产品质量分析系统和投诉处理系统。鼓励电商平台企业建立网上产品质量分析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查找产品质量风险,加大对高风险产品、区域、供货渠道的管控力度,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和供货商及时做出调整。帮助电商平台企业制定规范的产品质量投诉处理程序,明确处理流程、处理期限、处理意见反馈等重点环节的工作要求,提高产品质量投诉处理的及时率和满意度。
(三)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7. 加大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力度。以网上热销、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大众消费品为重点,组织开展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引导广大消费者“用脚投票”,利用市场机制倒逼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8. 严厉打击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产品质量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的作用,加强与电商平台企业的对接,结合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积极发现问题,反溯生产源头,严查违法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窝点。适时公布电子商务制假售假典型案例,震慑质量违法行为。针对质量问题较多、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重点区域,开展区域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坚持“打治”结合,约谈地方政府和生产企业,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9. 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加快构建“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完善关键环节工作规范。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10. 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溯源机制,实行电子商务进出口企业及其产品备案管理制度、电子商务进出口产品全申报制度,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负面清单制度和风险监测制度,探索通过合格评定手段建立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第三方评价机制,推动我国电子商务认证结果的国际认可。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检验检疫监管,纳入进口注册管理的进口食品须来自于在华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
四、实施步骤
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自2014年10月开始,至2016年12月结束。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0月)。举办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启动仪式,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推动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组织开展3个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有力度、有成效、有声势。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措施,促进行动顺利开展。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总结行动成效,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形成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电子商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刻理解产品质量对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把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摆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研究,把握规律。要深入研究电子商务行业特点、服务需求、监管难点,把握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服务和产品质量监管关键环节。要注意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
(三)强化协作,稳步推进。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密切与发展改革委、工信、商务、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强化质量服务和监管各项措施的综合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内外联合的质量提升工作格局。
(四)建章立制,注重长效。要及时总结质量提升工作成效,认真查找不足,不断改进服务模式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制度,推动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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