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启动医保新支付方式 减轻就医负担
中新网西宁3月9日电 (记者 孙睿)记者9日从青海省医保局获悉,青海省医保DRG/DIP付费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日前正式实施,旨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省下更多“救命钱”,同时让患者享受到更好的诊疗服务和就医体验。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医保支付是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的关键机制。
据介绍,DRG/DIP付费方式是秉承医保付费总额预算管理理念,新推出的两种付费方式。从近几年青海省内外试点情况看,DRG/DIP付费改革与传统支付方式相比,支付标准更加科学合理、控费效果更加明显。
推行DRG/DIP付费方式改革意义重大,简单来说,通过建立与DRG/DIP支付方式相匹配的结算模式和监管体系,可增强医保对医疗服务的激励约束功能,避免出现大处方、重复住院等过度医疗行为,使有限的医保基金用在实际医疗需求上,实现医保基金最大效能,确保基金可持续运行。
实施DRG/DIP付费后,每个地区要合理划分病种分组,并综合考虑每组病种需花费的费用,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并实行同城同病同价。如果医院成本控制不严,可能会出现业务量增加而医院收入反而下降的情况,这就要求每个医院更加注重医疗成本管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激励和引导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更加注重临床路径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同时,加强优势学科建设、优化临床路径,通过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加医院收入,最终形成同一地区各医院之间展开良性竞争的局面,促进医院提质增收。
此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实施DRG/DIP付费,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真正实现医生回归看病角色、医疗服务和药品回归治病功能,能够有效杜绝滥检查、乱开药、过度医疗等现象发生,可以为老百姓省下更多“救命钱”。另外,实施DRG/DIP付费后,倒逼医院提质增效,有利于患者享受到更好的诊疗服务和就医体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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