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开展法律援助23年 避免和挽回群众经济损失50亿元
中新网昆明12月30日电 (罗婕)30日,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云南省开展法律援助23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超过86万件,为困难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0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是中国第一部关于法律援助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也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法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云南省司法厅供图
“《法律援助法》的施行,标志着实现了以国家立法形式对法律援助制度的确认,在法律援助制度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也标志着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新起点。”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祖平介绍,《法律援助法》将动员包括工会、共青团、残联、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形式和范围进一步扩大,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让更多公民享受法律援助,保障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
赵祖平提到,云南开展法律援助工作23年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63540件,受援人达到951648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178171人(次),为困难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0亿元。目前,云南省法律援助知晓率大幅提升,城镇公众知晓率已达到60%,乡村知晓率达到47%。
针对云南省法律服务资源相对匮乏且分布不均衡的问题,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朱睿表示,将以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组建国资律师事务所,探索建立公设辩护人制度等方式,向律师资源匮乏的地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通过组织选派志愿律师,深入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同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全省法律服务资源共享共用,并提升法律服务资源匮乏地方的自我发展能力。
下一步,云南省将抓好《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健全法律援助机构,组建法律援助服务队伍,规范经费使用,强化质量监管,适时启动《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修订以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为法治云南和平安云南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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