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大曲
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主要从事系列酒类生产/加工/经营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
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大型白酒企业,位于历史文化名城——绵竹,地处川西平原,自古便是酿酒宝地。公司以酒类经营为主业,不断拓展经营领域:公司下属有四川剑南春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四川剑海投资有限公司、四川蓝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森普管材股份公司、四川金瑞电工有限公司、四川剑南春桥联重工有限公司、绵竹金盛源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绵竹剑南春大酒店有限公司、四川绵竹剑南春森林公园有限公司、绵竹富利泰投资发展公司等30多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投资涉足包材生产、铬铁生产销售、变压器电缆、PE管道、旅游等多种领域 。现有员工10000余人,其中从事酒类生产经营的约7000人。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61亿元,实现税费11亿元。
剑南春是一家具有1500多年酿酒历史的中国大型白酒企业。1951年5月5月1日,绵竹人民政府将“朱天益”、“杨恒顺”、“泰福通”、“天成祥”等30多家酒坊收归国有,成立了“四川绵竹地方国营酒厂”,1984年正式更名为“四川省绵竹剑南春酒厂”,1994年改制为“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组建成立“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皇室的长期御用奠定了剑南春 大唐国酒 的历史地位,深深烙上了盛唐文明的印迹。剑南春酒的产地绵竹,酿酒历史已有三、四千年。广汉三星堆遗址出土的陶酒具和绵竹金土村出土的战国时期的铜罍、提梁壶等精美酒器、东汉时期的酿酒画像砖(残石)等文物考证以及《华阳国志?蜀志》、《晋书》等史书记载都可证实:绵竹产酒不晚于战国时期。早在1200多年前剑南春酒就成为宫廷御酒而记载于《后唐书?德宗本纪》,中书舍人李肇所著的《唐国史补》中也将其列为当时的天下名酒。宋代,绵竹酿酒技艺在传承前代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酿制出“鹅黄”、“蜜酒”,其中“蜜酒”被作为独特的酿酒法收于李保的《续北山酒经》,被宋伯仁《酒小史》列为名酒之中。清康熙年间(公元1662~1722),出现了朱、杨、白、赵等较大规模酿酒作坊,剑南春酒传统酿造技艺得到进一步发展。《绵竹县志》记载:“大曲酒,邑特产,味醇香,色洁白,状若清露。至1949年,专门经营绵竹大曲的酒庄、酒行、酒店已达50余家,绵竹大曲被称为成都“酒坛一霸”。而且还销往重庆、武汉、南京、上海等地。台湾《四川经济志》称:“四川大曲酒,首推绵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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