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国茶人之—柯树勋
柯树勋字绩丞,广西柳州府马平县人。清末官至云南河口巡防营管带。宣统二年(1910),率军平定西双版纳勐遮土司兵乱。1912年,任思茅厅同知,提《治边十二条陈》,主张“土流并治”,为当局采纳,遂设普思沿边行政总局,任总局长,后改称殖边总办,历十余年。在职期间,团结边地宣慰使及各勐土司,统一政令,卫护边防,加强了边疆与内地的联系,功绩显著,名扬边陲。
民国元年(1912),柯树勋由思茅到车里视察,了解傣族土司制度历史渊源及现状,参考英国治理缅甸孟艮办法,拟具《治边十二条陈》上呈省府,获准实行。民国2年(1913),省政府批准创设普思沿边行政总局(辖区即车里宣慰使司境域),内设司法、教育、实业、财政、交涉、翻译六科,柯任总局长。他与各地土司协定十三条章程,相互守约,实施“设流不改土”。宣慰使司十二版纳划为8个行政区,设8个分局。派员编查户口,委派各区分局委员。柯树勋在位时期,与土司关系融洽,相安无事,10余年中政局稳定。
其间柯树勋命本部第五营兵50余名带头领垦荒地;筹办富滇银行车里分行,自兼行长;督导修通思茅一车里一勐海马帮道路,沿途建站驻兵保护商旅;创设邮电局,办理邮件商贸汇兑;设立劝学所,在车里倚邦、易武兴办学校,劝导各民族子女人学。民国13年(1924)6月12日,柯树勋率各勐土司头人121人到昆明谒见督军唐继尧,受到嘉奖。通过观光,各土司开扩了眼界,知道中国幅员广大,民物众庶,加深爱国观念。1925年,“普思沿边行政总局”奉令改为“普思殖边总办公署”,柯任总办。
1926年5月,柯树勋因病医治无效,卒于车里任所。在临终前他令总务科长及各边委员共同清点家中箱柜,查明无私蓄金银,省督府追赠他为陆军少将,拨治丧费安葬于澜沧江北岸三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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