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茶商和茶叶贸易
茶叶是饮料,茶农生产它,主要是为了出售。生产决定流通,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通常识。出售茶叶在当时是一种为买而卖的商品流通,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简单商品流通。
茶叶主要产于南方的丘陵和山地,平原和湖泽地带的人们以及广大华北地区的居民和边疆高原一带的住户,都需要从江淮以南运茶,可以推想,唐以前已是这样。唐代“舟车相继,所在山积”的茶,充分反映了这一情况。吐蕃所在的西藏地区不产茶,但在那里却有产于淮南(寿州、舒州)、湖州、岳州、绵州、蕲州等地的名茶,那一定是由商人贩运去的。杜牧说,“茶熟之际,四远商人皆将锦绣缯缬、金钗、银钏,人山交易”。【91】在祁门,贾客“每岁二三月,赍银缗缯素求市,将货他郡者摩肩接迹而至”。因为祁茶质地优良,色黄而香,“贾客咸议愈于诸方”。【92】所以商人们蜂涌而至,争加选购,肩挑、车运、水运,兼而有之,繁忙已极。这些专门经营茶叶生意的商人当然是为了营利。天宝中,刘清真等二十余人在寿州买茶,人致一驮,然后北去。【93】这些从淮南贩茶北去的人自然是去北国境内销售。白居易说,“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94】洛阳商人王可久,“岁鬻茗于江湖间,常获丰利而归”。【95】吕用之的父亲吕璜也以卖茶为生,来往于淮淛间。【96】“水门向晚茶商闹,桥市通宵酒客行。”【97】中原地区的茶叶贸易一派兴旺。剑南产茶,北商也多来贩易,直至唐末,“西川富强,祗因北路商旅,托其茶利,赡彼军储”。【98】四川地区的茶利,足以弥补唐政府的巨大军费开支。由此可见,当地产茶和茶叶贸易的盛况。唐代曾出现类似现代汇票的“飞钱”制度,很有利于茶叶贸易的展开。
马克思说的好,“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极不相同的生产方式都具有的现象,尽管它们在范围和作用方面各不相同”。【99】封建社会里的生产和流通不能不打上封建的烙印,封建专制主义强迫全国各地将优质茶进贡朝廷,使这些优质茶不能投入市场进行贸易。对于在各地贸迁有无的茶商,封建政府一方面“准敕条例,免户内差役”。【100】另一方面,又向他们征收商税,通过税和榷茶,使茶叶的生产和流通严格地为其封建制度服务。这不仅束缚了茶农的生产,而且使茶商的贸易无法获得正常的发展。唐文宗说,“榷茶本率商旅”。【101】榷税多了,商人为了保持其高额利润,必然要高价出售茶叶,到头来受害最大的还是广大人民。当时已有人指出,“今收税既重,时估必增,流弊于人,先及贫弱”。“价高则市者稀,价贱则市者广”,“榷茶加税,颇失人情”。【102】然而,这种不景气并未因此有任何改变。各地“方镇设邸阁,居茶取直,因视商人它货横赋之,道路苛扰”。【103】由此可见。封建统治者的种种措施严重妨碍了商品贸易的正常发展。
人们喝茶的嗜好已经形成便不易去掉,而从事茶叶贸易既是有利可图,社会上便一定有人为此奋斗。大批私茶商贩冒禁深入茶区,贩卖私茶。官府惊呼,“兴贩私茶,群党颇众。”【104】在寿阳,“有货茶盗,斗变难制”。【105】对于众多的私茶贩,大致可以分为二类:
私茶贩中有很多是一般商人,统治阶级称之为“贩茶奸党”,【106】这些商人为了对抗官府的迫害,往往结党成群,武装自卫。史书说,“江吴群盗,以所剽物易茶盐,不受者焚其室庐,吏不敢枝梧”。【107】他们买到了茶叶,“北归本州货卖”。【108】这些茶叶,没有向官府交税,又因集体武装自卫,沿途没有交纳各种横税,所以。茶叶出售价格较低,深受饮茶人们的欢迎。于是,“正税茶商多被私贩茶人侵夺其利”。【109】很使封建统治者深感不安。
另一类私茶盐贩是地主富豪。唐文宗说:“江淮富豪大户……私贩茶盐,颇挠文法,州县之弊,莫甚于斯。”【110】这些人拥有经济上的实力,又和封建官僚勾结,“场铺人吏,皆与通连”。【111】更有甚者,“度支、盐铁、户部三司茶纲,欠负多年”。原因在于“将茶赊卖与人”。【112】封建官僚机构将茶赊卖的对象无疑是富豪大户。这些富豪兴贩茶盐乃是乘人之危,凶狠地向人民榨取钱财。
唐政府为了制止方兴未艾的大量私茶贩,武宗即位后,制订了园户私卖茶和贩私茶的处理办法。它规定园户私自卖茶十斤以上、百斤以下的罚钱一百文,并决脊杖二十。私卖茶在一百斤以一L的处罚更要加重。如果犯法三次以上便由地方官收管,“重加徭役,以戒乡闾”。凡贩私茶十斤以上、百斤以下的茶商,是决脊杖十五,“其茶及随身物并没纳”,还将本人押交当地州县收管,“使别营生”。【113】武宗的这一禁令影响深远,直到宋代还被模仿实行,《国史食货志》说,“自唐武宗始禁民私卖茶,自十斤至三百斤,定纳钱决杖之法,于是令民茶折税外悉官买,民敢藏匿而不送官及私贩鬻者,没人之”。【114】不过,禁令虽严,买卖私茶之风并未停息。唐宣宗即位,实施了更严厉的禁令。凡是私自卖茶三次,数目在三百斤以上的一律处死刑。如果是结伙、长途贩运,不论茶叶多少,一律处死,那些被茶商雇用的车夫,运载私茶,连犯三次,达五百斤的,也一律处死。那些旅店主人和经纪牙人介绍进行了四次私茶买卖,贸易额达千斤以上的也都要处死。园户私卖茶百斤以上杖背,先后三次私卖茶便“加重徭”。如果茶农气愤,砍伐了茶树,地方官必须及时进行阻止,否则也要受到惩处。封建国家还派人在各地出茶山口及庐、寿、淮南界进行侦察,号召私商自首,“量加半税”。【115】经过这一系列的措施,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加了,茶农和茶商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五代十国时期,政治上南北分裂,出茶地区基本上是在江南九国境内。各国统治者竞相垄断本国的茶叶贸易。前蜀“与秦王(李茂贞)和亲,稍稍以麻布、茗草给之。……秦王大喜,率强丁及驴马,悉遣人蜀搬取,其来也载青盐、紫草,蜀得其利焉;其去也,载白布、黄茶,秦得粗货矣”。【116】这是把四川的茶叶输入陕西出卖。马殷在湖南抑买民茶,“在汴、荆、襄、唐、郢、复州置回图务,运茶于河南北卖之,以易缯纩、战马而归”。【117】他每年向中原王朝贡茶由几万斤以至二十五万斤,这是一种变相的官方买卖,史称他“于中原卖茶之利,岁百万计”。【118】与之相类似,两浙的钱镠向中原进睦州大茶三百一十笼,或是大方茶二万斤,【119】有时还“差使押茶货往青州回变供军布衫段送纳”。【120】淮南杨行密也派部下运茶去后梁汴宋地区进行贸易。【121】吴和南唐多次向中原王朝进贡细茶,少则几百斤,多达五十万斤。【122】后来,南唐与赵宋南北对立,也常向宋政府贡纳茶和瓷器。【123】
南北对立的五代十国时期,茶商贸易自然也还是有的。南唐境内的茶叶常常被运到契丹出卖,【124】河北的富商也往往到淮南买茶叶,【125】湖南曾“听民自采茶卖于北客,收其征以赡军”。【126】据说是“岁人万计,由是地大力完”。【127】后汉也曾派人往湘潭买茶,【128】不过,这些商贸往来常常受到地方官吏的掠夺.后晋时,平卢节度使房知温积货数百万,在他死后,其子房彦儒以之进献于目家,其中便有茶叶一千五百斤。【129】襄阳是南北商人进行茶叶贸易的枢纽地,襄州节度使安从进曾在一年内两次向北方王朝进献茶,每次都有一万斤。【130】安州的李金全也一次进茶三千斤。没有疑问,这些进献的茶叶都是来自茶商的,官吏们的暴力掠夺行为必然损害正常商贸关系的发展。
注释:
【91】《樊川文集》卷11《上李太尉论江贼书》,《全唐文》卷751文同。
【92】《文苑英华》卷813张途《祁门县新修阊门溪记》;《全唐文》卷802,文同。
【93】《太平广记》卷24《刘清真》。
【94】《全唐诗》卷435白居易《琵琶行》。
【95】《唐阙史》卷下《崔尚书雪冤狱》;《太平广记》卷172《崔碣》。
【96】《太平广记》卷290《吕用之》;《全唐文》卷897罗隐《广陵妖乱志》。
【97】《全唐诗》卷300王建(寄汴州令狐相公)。
【98】《桂苑笔耕集》卷2《请巡幸江淮表》。参看《通鉴考异》卷24引《续宝运录》记侯昌业上书。
【99】《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23.第133页。
【100】《文苑英华》卷423《会昌二年4月23日上尊号赦文》。
【101】《册府元龟》卷494《山泽》。
【102】《唐会要》卷84《杂税》。
【103】《新唐书》卷182《裴休传》信 .
【104】《全唐文》卷967《禁商人盗贩私茶奏》。
【105】《文苑英华》卷916路岩《义吕军节度使浑公(侃)神道碑》;《全唐文》卷792。
【106】《全唐文》卷967《禁园户盗卖私茶奏》。
【107】《新唐书》卷54《食货志》。
【108】《樊川文集》卷11《上李太尉论江贼书》,《全唐文》卷751文同。
【109】《全唐文》卷743裴休《请革横税私贩奏》。
【110】《全唐文》卷74文宗《追收江淮诸色人经纪本钱敕》。参看《新唐书》卷55《食货志》;《册府元龟》卷507《俸禄》。
【111】《册府元龟》卷494《山泽》;《全唐文》卷967《禁园户盗卖私茶奏》;又《禁商人盗贩私茶奏》。
【112】《文苑英华》卷422《大中二年册尊号赦书》。
【113】《册府元龟》卷494《山泽》;《全唐文》卷967《禁园户盗卖私茶奏》;又《禁商人盗贩私茶奏》。
【11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乾德二年(954年)八月辛酉条引。
【115】《新唐书》卷54《食货志》;《文献通考》卷18《征榷》。参看《唐会要》卷84《杂税》;《册府元龟》卷504《关市》。
【116】《鉴戒录》卷4。
【117】《资治通鉴》卷266开平二年(908年);马令《南唐书》卷29《楚·马氏传》。参看《新五代史》卷39《王锫传》。
【118】《旧五代史》卷133《马殷传》;《册府元龟》卷485《济军》;《资治通鉴》卷266。
【119】《册府元龟》卷197《纳贡献》。
【120】《册府元龟》卷484《经费》。
【121】《资治通鉴》卷259乾宁元年(894年)十一月。参看《册府元龟》卷484《残酷》,记燕人在淮南买茶。
【122】《旧五代史》卷31《唐庄宗纪》,又卷118《周世宗纪》;《江南野史》卷2《嗣主》。
【123】参看《宋会要辑稿·食货》30之7景祐元年(1034年)条;《宋史》卷478《南唐李氏传》。
【124】陆游《南唐书》卷]8《契丹传》。
【125】《旧五代史》卷107《史弘肇传}。
【126】《资治通鉴》卷266开平二年;《新唐书》卷190《刘建锋传》。
【127】马令《南唐书》卷29《楚马氏传》。
【128】马令《南唐书》卷3《嗣主》保大十二年(954年)条;《江南野史》卷2《嗣主》。
【129】《新五代史》卷46《房知温传》;《册府元龟》卷485《输财》。
【130】《册府元龟》卷485》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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