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消毒剂原料(成份)名单(2009版)(卫办监督发〔2010〕17号)
时间:2019-07-14 20:37:25来源:food栏目:食品法规 阅读:
发布单位 | 卫生部 卫生部 | 发布文号 | 卫办监督发〔2010〕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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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0-01-30 | 生效日期 | 2010-01-30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http://govinfo.nlc.gov.cn/gtfz/zfgb/wsb/20104081/201010/t20101011_446763.html?classid=434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用消毒剂原料(成份)名单(2009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生产食品消毒剂应当符合《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得使用名单之外的原料。在我部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规定公布实施前,如需使用名单之外原料,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及《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申报消毒剂新产品。
附件:《食品用消毒剂原料(成分)名单(2009版)》。doc
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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