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茶网

关于速冻初级农产品生产许可问题的复函(质检食监函[2011]240号)

时间:2019-07-14 20:37:16来源:food栏目:食品法规 阅读: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食监函[2011]240号
发布日期 2011-09-28 生效日期 2011-09-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暂无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速冻初级农产品是否纳入食品生产许可问题的函》(闽质监食函[2011]268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针对你局反映的速冻鱼、虾、蔬菜等初级农产品问题,经研究分析,同意你局有关该类产品虽然采用速冻工艺,但性质上还属于初级农产品的看法。初级农产品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范围。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原文件下载: 关于速冻初级农产品生产许可问题的复函(质检食监函[2011]240号)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标签:

上一篇:进出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试行)(国质检检〔2010〕683号)【2016-04-10废止】

下一篇:关于食品添加剂维生素C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质检办食监函[2011] 320号)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图文欣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