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检验有关问题的复函(质检食监函〔2011〕165号)
时间:2019-07-14 20:37:13来源:food栏目:食品法规 阅读:
发布单位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质检食监函〔2011〕1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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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1-07-14 | 生效日期 | 2011-07-14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复函批复 | 专业属性 | 检验检疫,其他 |
备注 | 暂无 |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中企业出厂检验项目等问题的请示》(皖质函〔2011〕19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食品生产许可中有关出厂检验的相关内容应执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及各类现行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食品安全标准中规定了出厂检验项目的,也应一并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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