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进口食品硒含量检测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11〕142号)
时间:2019-07-14 20:37:08来源:food栏目:食品法规 阅读:
发布单位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国质检食函〔2011〕1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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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1-03-11 | 生效日期 | 2011-03-1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检测相关,进出口 | |
备注 | http://www.xmciq.gov.cn/wsbs/jyjy/spjyjy/sjgsp/201103/t20110331_45629.htm |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卫生部2011年第3号公告规定,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标。据此,总局决定从即日起取消对进口食品中硒含量的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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