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茶网

质检总局关于日本厚生劳动省修订有关食品包装容器要求的警示通告(2013年第7号通告)

时间:2019-07-14 20:37:07来源:food栏目:食品法规 阅读: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2013年第7号通告
发布日期 2013-06-27 生效日期 2013-06-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暂无

近日获悉,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了《关于修正部分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的省令以及修正部分食品、添加物等的规格基准文件》(日平成24年厚生劳动省告示第595号),对《食品、添加剂等规格基准》(日昭和34年厚生省告示第370号)进行了修订,其中部分修订内容涉及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告示中指出该修订内容将于2013年6月28日施行,即从今年6月28日起,输入日本的食品器具、容器包装等相关食品接触产品必须凭依据新法规进行卫生检测的测试报告方可通关。

国家质检总局提请相关出口食品接触产品企业密切关注日本厚生劳动省的具体规定及相关动态信息,及早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告示文件见:http://kensaku.mhlw.go.jp/search?q=%90H%8 8%C0%94%AD%82P%82Q%82Q%82W%91%E6%82S%8D%86&btnG=%8C%9F%8DF5&client=mhlw_frontend_J&proxystylesheet=mhlw_frontend_J&output=xml_no_dtd&oe=Shift_JIS&ie=Shift_JIS&inlang=ja&sort=date%3AD%3AL%3Ad1&entqr=0&ud=1&site=mhlw_collection

质检总局

2013年6月27日

相关文件下载.pdf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标签: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

下一篇: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解除蒙古国西部7省口蹄疫禁令的公告(2013年第24号联合公告)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图文欣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