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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7]912号)【2016-06-08废止】

时间:2019-07-14 20:36:56来源:food栏目:食品法规 阅读: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量函[2007]912号
发布日期 2007-11-08 生效日期 2007-11-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16-06-08
属性 专业属性 计量相关
备注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gfl/jls/tzdt/201210/t20121017_264531.htm 本法规已废止,依据请查看: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6年第55号)

关于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7]91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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