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茶网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阿根廷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5年第133号)

时间:2019-07-14 20:36:55来源:food栏目:食品法规 阅读: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2015年第133号
发布日期 2015-11-11 生效日期 2015-11-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进出口
备注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5/201511/t20151119_454555.htm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我国专家对阿根廷苜蓿草的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阿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阿根廷共和国苜蓿草出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的议定书》,阿根廷苜蓿草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阿根廷共和国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阿根廷苜蓿草进口。

附件: 进口阿根廷共和国苜蓿草检验检疫要求.doc

质检总局

2015年11月11日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标签:

上一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黄明胶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5〕724号)

下一篇: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图文欣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