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等关于印发《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质检认联〔2016〕524号)
发布单位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国质检认联〔2016〕5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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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6-11-03 | 生效日期 | 2016-11-03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局)、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宗)委(厅、局)、公安厅(局)、司法厅(局)、环保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局)、水利厅(局)、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委、局)、商务主管部门、卫生计生委(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林业厅(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委(局)、气象局、烟草局(公司)、中医药管理局,供销合作社,人民银行(分、支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有关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
现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质检总局 认 监 委 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委 公 安 部 司 法 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 利 部 农 业 部 商 务 部
卫生计生委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工商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林 业 局 知识产权局
旅 游 局 气 象 局 烟 草 局
铁 路 局 民 航 局 中医药局
供销总社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6年11月3日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统筹谋划“十三五”时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十三五”规划》,作为指导“十三五”时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发展环境
(一)“十二五”时期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紧贴发展大局,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夯实发展基础,按照“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原则,大力加强部际合作,紧紧依靠全系统全行业和社会各界,奋力开创中国特色认证认可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建设质量强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服务发展成效显著。“十二五”时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截至2015年末,共颁发各类有效认证证书145.8万张,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3.29亿份。保障质量安全更加有效,强化了强制性产品认证事中事后监管,强制性产品认证抽查合格率由2010年的82%提高到2015年的92.5%,将水产品、肉类、乳品境外生产企业纳入进口注册管理,提升了进口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服务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更加有力,共授权设立了206家国家产品质检中心,批准上海静安、苏州吴中等6地创建国家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浙江制造、深圳标准等产品认证制度成为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扎实,新增低碳产品、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服务,获证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品逐年递增,“十二五”期间获证产品共节约或替代电能6890.91亿千瓦时,节约水资源1545.17亿吨。推动将有机产业发展状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全国共54家县区获批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植物类有机产品生产面积达197.5万公顷。建立实施了知识产权、保健服务、非金融机构支付、移动金融等新型服务认证,促进了现代服务业发展。
--基础地位日益提升。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创新能力、引领作用更加突出,赢得更多国际话语权。以评价技术、质量保证技术以及相应的检验检测支撑技术为核心的认证认可技术体系初步建立,“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国家级科研课题73项,经费1.04亿元,在节能低碳、信息安全、海上风电、司法鉴定认可等多个领域取得技术突破。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已经成为1.4万余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光伏、节能产品认证等被纳入政府采信范围,低碳产品认证被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有效发挥了政策引导作用。与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国家/地区实现了机制化合作, 51家机构加入了国际多边认证互认体系,在与新西兰、韩国、瑞士等国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和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有力提升了我国与巴西等国外交外贸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面推进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了认证机构行政审批制度,推动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制度整合,优化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中国特色认证认可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健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创新发展,“统一管理、共同实施”工作机制日益完善。法规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先后主导或参与制修订涉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共52部,提升了立法质量,巩固了改革成果。行政执法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认证执法监管区域合作机制覆盖到全国90%省区,省级质检部门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覆盖面达到100%。认可制度进一步加强,认可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国际合作国内运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产业发展保持良好势头。“十二五”时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11类生产性服务业、8类高技术服务业以及9类科技服务业之一,写入有关重点规划和政策文件。到2015年,全国共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31343家,从业人数99.5万,营业总收入1934.95亿元。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进一步加快,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初见成效,并涌现出了一批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 全文查看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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