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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盐渍猪肠衣和食用猪源明胶监管措施的公告(2009年第62号)

时间:2019-07-14 20:36:44来源:food栏目:食品法规 阅读:

发布单位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2009年第62号
发布日期 2009-06-26 生效日期 2009-06-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其他
备注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盐渍猪肠衣和食用猪源明胶不具有传播甲型H1N1流感风险,不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2009年第31号、36号和38号公告限制。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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