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进口马来西亚菠萝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7年第46号)
时间:2019-07-14 20:36:44来源:food栏目:食品法规 阅读:
发布单位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2017年第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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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7-06-16 | 生效日期 | 2017-06-16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进出口,检验检疫 |
备注 |
根据对马来西亚菠萝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经我局与马来西亚农业和农基产业部协商,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马来西亚农业和农基产业部关于马来西亚菠萝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马来西亚菠萝已完成检疫准入程序。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见附件)的马来西亚菠萝输往中国。
质检总局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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