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茶网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更新日本输华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原产地证明签发机构签章样章的通知(质检办食函〔2017〕1066号)

时间:2019-07-14 20:36:43来源:food栏目:食品法规 阅读: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办食函〔2017〕1066号
发布日期 2017-08-16 生效日期 2017-08-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文件见附件

质检办食函〔2017〕 1066号

附件日本原产地证书签发机构签章更新内容

郑重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标签:

上一篇: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从蒙古国进口屠宰羊事宜的函(质检办动函[2017]1046号)

下一篇: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食安委〔2017〕3号)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图文欣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