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及保健食品专项抽检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8〕41号)
时间:2019-07-14 20:36:40来源:food栏目:食品法规 阅读:
发布单位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 | 食药监办食监三〔2018〕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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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03-31 | 生效日期 | 2018-03-3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食品及保健食品专项抽检监测工作方案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有关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工作要点》的有关安排,为加大对重点食品品种抽检监测力度,总局组织制定了《食品及保健食品专项抽检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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