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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恢复进口乌克兰禽类及其产品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6号)

时间:2019-07-14 20:36:36来源:food栏目:食品法规 阅读: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6号
发布日期 2018-12-21 生效日期 2018-12-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产品及原料,进出口
备注 废止的相关法规为: 关于暂停从乌克兰进口禽类及其产品的紧急通知(国质检明发〔2005〕107号)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恢复符合中国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乌克兰禽类及其产品进口。《关于暂停从乌克兰进口禽类及其产品的紧急通知》(国质检明发〔2005〕107号)同时废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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