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讯:
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1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同德县鸿运百货商行销售的结球甘蓝,购进日期为2021-06-21,经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检验,甲胺磷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规定,甲胺磷检出值0.061mg/kg(标准规定结球甘蓝中甲胺磷的限量值应≤0.05mg/kg)。
(二)同德县旺旺水果店销售的生鸡腿,购进日期为2021-06-19,经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检验,氯霉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规定,氯霉素检出值8.23μg/kg(公告规定鸡肉中氯霉素不得检出)。
(三)甘德县馨旺蔬菜店销售的苹果,购进日期为2021-06-10,经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检验,甲拌磷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规定,甲拌磷检出值0.019mg/kg(标准规定苹果中甲拌磷的限量值应≤0.01mg/kg)。
(四)青海湖南大街绿源蔬菜综合商店销售的沃柑,购进日期为2021-06-27,经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出值0.23mg/kg(标准规定柑、橘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限量值应≤0.2mg/kg)。
(五)青海攒金商贸有限公司富帮分店销售的标称为青海吉友湟源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湟源白醋,规格型号为300g/袋,生产日期为2021-04-09;吉友湟源陈醋,规格型号为30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0-12-02,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六)湟源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通达油脂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高原一级压榨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20-10-15,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七)海东市世纪华联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平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芳谱精炼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20-12-10,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八)海东市乐都区嘉润万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通达油脂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菜籽油(高原一级压榨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20-10-15;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本文: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2021〕年第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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