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1期)》,其中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我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建邺区朱波水产经营部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4.5公斤,共计4.5公斤,货值765元;已销售4.5公斤,共计4.5公斤。未召回原因:已张贴召回公告,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环节造成的。经查,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批次产品时,索取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销售清单,建立了进货台账记录制度,但未索取同批次产品的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未充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邺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5元;罚款3000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25期)
文章地址:https://www.cnjiucha.com/techan/news/286016.html 转载请保留链接地址
本文资讯来源网络,仅供用户参考,如用户将之作为消费行为参考,敬告用户需审慎决定。
上一篇: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下一篇: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3期)
标签: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25期)
领略过《早春图》里的无限生机,见识过《千里江山图》中的大美河山,在《张好好诗》中欣赏了女性之美,也在《祭侄文稿》中感受到了至情。由中茶独家冠名播出的大型书画文化类慢综...
就读于华南农业大学茶学系的阮桂源起初并未想过自己会一直坚守在茶行业。大三那一年,一次偶然的机会,阮桂源跟同学喝到了教授私藏的好茶。当时被茶香吸引的两人没有任何...
在何坝镇水河村的生态茶园内,成片的茶叶青翠碧绿,茶香弥漫山野,行走其间,沁人心脾。茶农们或拿着布袋,或手提竹篮,穿梭于翠绿的茶园中,采摘今年的首批春茶。他们双手上下翻飞,熟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