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1年第32期)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饮料、酒类、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和食用农产品6大类食品共149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检出饮料、酒类、肉制品和食用农产品4大类食品共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和重金属污染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6大类食品共149批次食品。其中,饮料35批次,合格32批次,不合格3批次;酒类31批次,合格30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28批次,合格27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品添加剂20批次,合格20批次;食糖20批次,合格20批次;食用农产品15批次,合格14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德安县雨欣超市销售的,标称德安县观音阁纯净水厂生产的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新余市帕克兰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帕克兰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3、由乐平市饶娥山泉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4、由高安市万家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香辣凤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问题
由赣州市虔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樟树市樟树贡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樟树贡(特香型白酒),总酯、丙酸乙酯、固形物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由广昌县翡翠超市销售的线茄子,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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