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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关于公布第一批中国农垦农场志编纂农场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0-07-29 21:47:41来源:food栏目:农业 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农垦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大力弘扬农垦文化,记录农场改革发展历程,保存农垦系统重要历史资料,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中国农垦农场志编纂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农场申请、省级农垦管理部门择优推荐、中国农垦农场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部领导审定,确定北京市西郊农场有限公司等51个农场为第一批中国农垦农场志编纂农场,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组织编纂中国农垦农场志,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勇于开拓”农垦精神、推进农垦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记录农垦历史、梳理农垦发展成就和经验、展示特色农耕文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各省(区、市)农垦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场志编纂工作机构,负责协调本区域农场志的组织编纂、质量审查等工作。工作机构由农垦管理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负责人,并设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联络工作。工作机构名单请于7月底前报送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编纂农场要成立农场志编纂工作小组,明确人员,落实经费,建立配套工作机制,严把志书编纂的史实关、政治关、体例关、文字关和出版关,做好农场志编纂相关工作。 二、强化指导,规范开展 按照“正确方向、依法治志、存真求实、修志为用”的总要求,科学、规范地开展农场志编纂工作。中国农垦农场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将制定农场志编纂技术手册,委托有关机构组织开展修志专项辅导,提出指导性的编纂凡例、行文规范、基本篇目。在坚持志体的前提下,各农场在体裁运用、篇目设置、资料选择等方面可作适当创新。编纂农场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工作方案及志书篇目,并于8月20日前报送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 三、统筹资源,合力保障 编纂农场志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支持、通力配合。农场志所需编纂经费主要由各农场承担,农业农村部农垦局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农垦管理部门和省级农垦集团可给予适当支持。 四、确保质量,稳步推进 志书编纂包括资料收集、整理、挖掘、编写、校对、审查验收、公开出版等环节。各省级农垦管理部门和编纂农场要本着“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编纂工作始终。坚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成熟一本出版一本,成熟一批出版一批。中国农垦农场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将统一志书冠名和封面设计,统一组织志书审查验收并公开出版,志书出版发行相关事宜将统一委托中国农业出版社承担,形成中国农垦农场志志书系列,扩大社会影响。 联系方式: 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 联 系 人:徐成德、张凯 电子信箱:hucongjiu99@sohu.com 电 话:010-59199572 010-59199576 010-59199508(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中国农垦经 济研究会 中国农业出版社 联 系 人:王庆宁 电 话:010-59194951 1580122398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中国农业出 版社(农业农村部北办公区内) 附件:第一批中国农垦农场志编纂农场名单 农业农村部农垦局 2020年7月24日



附件: 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关于公布第一批中国农垦农场志编纂农场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第一批中国农垦农场志编纂农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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